当回弹仪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保养:
1 回弹仪弹击**过 2000 次;
2 在钢砧上的率定值不合格;
3 对检测值有怀疑。
符合本规程* 6.2.1 条的泵送混凝土,测区强度可按本规程附录 B 的曲线方程计算或按本规程附录 B 的规定进行强度换算。
回弹仪率定试验所用的钢砧应每 2 年送授权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
回弹仪的基本原理是用弹簧驱动重锤,重锤以恒定的动能撞击与混凝土表面垂直接触的弹击杆,使局部混凝土发生变形并吸收一部分能量,另一部分能量转化为重锤的反弹动能,当反弹动能全部转化成势能时,重锤反弹达到较大距离,仪器将重锤的较大反弹距离以回弹值(较大反弹距离与弹簧初始长度之比)的名义显示出来。
自从1948年瑞士发明回弹仪以来,回弹法的应用己有40多年的历史,回弹仪是依据回弹法的基本原理进行工作的。回弹法是用弹簧驱动的重锤,通过弹击杆传力杆弹击混凝土表面,并测出重锤被反弹回来的距离以回弹值反弹距离与弹簧初始长度之比作为强度相关的指标,来推定混凝土强度的一种方法。虽然其他无损检测方法不断出现,但由于回弹法所用仪器构造简单、方法简便、测试值在一定条件下与混凝土强度有较好的相关性、测试*廉等特点,至今它仍未失去现场应用的优越性,被国际学术界公认为混凝土无损检测的基本方法之一。
TB 10426-2004《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
JTS 239-2015《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技术规程》
JGJ/T23-201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DB11/T 1446-2017《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泵送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各省市回弹法相关**
单个构件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一般构件,测区数不宜少于 10 个。当受检构件数量大于 30 个且不需ᨀ供单个构件推定强度或受检构件一方向尺寸不大于 4.5m 且另一方向尺寸不大于 0.3m 时,每个构件的测区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 5 个。
2 相邻两测区的间距不应大于 2m,测区离构件端部或施工缝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0.5m,且不宜小于 0.2m。
3 测区宜选在能使回弹仪处于水平方向的混凝土浇筑侧面。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也可选在使回弹仪处于非水平方向的混凝土浇筑表面或底面。